128天
根据天津市最新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及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基础
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其中:
- 月平均工资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若职工个人工资高于平均工资300%、低于600%,则按300%或600%计算。
二、产假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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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可享受 9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休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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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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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增加 15天 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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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15天 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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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基础产假98天 + 延长产假(难产/多胞胎)= 128天 (2025年最新标准)。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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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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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 15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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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 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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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示例 :
若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1000元,顺产女职工可领取: $$11000 \div 30 \times 128 \approx 46933 \text{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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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与工资差额处理 :
若职工个人工资高于平均工资300%,则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若低于平均工资600%,则按平均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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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
以上信息基于2025年最新政策,2022年曾有误传称生育津贴为158天,实际应为128天。
天津生育津贴的法定天数为 128天 ,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总天数不会超过15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