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门诊特慢病申请流程的核心是“先申报、再鉴定、后认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通过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44种病种纳入范围,认定通过后次月即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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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与病种
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均可申请,覆盖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伴有并发症等44种慢性病,2023年新增心脏瓣膜病、慢性心力衰竭等11个病种,年度费用限额为3000元至10000元不等。 -
资格认定途径
- 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认定:2021年1月1日后在西安市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的患者,出院时可直接在该院医保办领取《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由2名医师(含1名副主任医师)鉴定后上传信息,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
- 医保经办机构申报:适用于2021年前住院未申请者、异地住院资料申请者,或需门诊病历申请的特定病种(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需通过参保单位或社区提交资料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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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材料与流程
需提供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材料,填写鉴定表并附照片。复审病种(如耐药性肺结核)需在待遇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申请。 -
待遇享受与结算
认定通过后次月起享受待遇,可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异地就医需备案,未直接结算的费用可次年1月至6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报销。
提示:可通过“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查询定点机构名单或下载申请表格,实时关注政策调整以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