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慢病报销政策覆盖门诊、住院、药品及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200-400元,报销比例达50%-80%,高血压和糖尿病年度限额300元(可累计),并简化了特殊人群的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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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与比例
门诊慢性病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二级医院400元,超过部分按50%报销。住院费用涵盖床位费、手术费等,高血压和糖尿病在镇卫生院报销50%、村卫生室60%,年度限额各300元。特殊慢性病(如33种门诊病种)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60%,部分病种取消起付线。 -
优化措施与特殊待遇
政策扩大慢病药物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贫困人口、行动不便患者可简化审批流程,由乡镇卫生院直接出具诊断证明。异地就诊享受同等报销政策,支持手工补报往年费用。 -
办理流程与材料
患者需持医保手册、诊断书等材料到定点医院医保科登记,门诊慢性病每年5月、11月集中申报。“两病”患者确诊后即时办理报销卡,纳入医保体系。
提示: 具体病种及材料要求可能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