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目录内自费部分
医保个人自付是指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由患者需要自行承担的医疗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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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下费用
超过医保起付线(如每年600元)的医疗费用,医保开始按比例报销,起付线以下部分需患者全额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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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先行自付
乙类药品或诊疗项目需先由患者支付一定比例(如20%)后,医保再报销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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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自付费用
医保对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按约定比例报销,患者需承担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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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以上费用
医保年度报销额度(如4.2万元)超过实际医疗费用时,超出部分需患者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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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范围内超限价药品/诊疗项目
若医保对药品/诊疗项目设定了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需患者承担。
补充说明
个人自付部分可优先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余额不足时再通过现金、银行卡等方式补足。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患者需承担全部自付费用。(注:以上内容综合国家医保局官方解释,具体比例和起付线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