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2月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政策,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已实现跨省共济功能,具体如下:
一、主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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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支付医疗费用
呼和浩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及近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在参保地的门诊医疗费用,包括住院、门诊手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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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缴纳居民医保
支持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近亲属缴纳异地居民医保,进一步扩展了账户的适用范围。
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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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在异地就医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医保中心窗口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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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范围 :目前仅支持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不可直接用于异地购药(跨省药店无法直接划扣)。
三、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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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就医地并上传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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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就医后需在医保所在地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确定(如村卫生室60%、镇卫生院40%)。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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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功能覆盖全国117个统筹区,包括河北、内蒙古等地,但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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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跨省长期居住或频繁异地就医,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更便捷的就医方案。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最新政策及地方实施情况,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