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为基数
根据2024年山东省生育津贴政策,结合济南市等地的具体规定,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计发基数与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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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若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该基数计发;高于130%的,按全省上年度上限(2024年暂按4242元)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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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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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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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 :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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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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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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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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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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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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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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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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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放标准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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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津贴天数
例如:某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7200元,顺产女职工可领取生育津贴23,520元(7200÷3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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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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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领需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次月即可申请;未满1年的需累计缴费满1年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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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通过职工社保卡按月发放,首次到账时间通常为30个工作日内,具体以社保局划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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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每月4、5号发放一次,分六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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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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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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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年度无缴费记录的,按单位当年月均缴费基数计算;员工流动期间生育的,以生育时单位缴费工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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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企业2024年暂按4242元计发,后续调整将参考2023年全口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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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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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 :未参保按产假前工资标准发放,已参保由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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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工资关系 :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及工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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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综合了全省统一规定与地方差异,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