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2024年最新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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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无论单位类型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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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超过部分需报省政府批准。
二、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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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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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98天(含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24岁以上)增加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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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妊娠2个月前20天、2-3个月30天、3-7个月42天、7个月以上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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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结扎/复通手术分别享受21天/14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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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为计发基数,不足部分补足。
三、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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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与拨付 :用人单位按月垫付津贴,累计参保满1年且垫付满12个月的,可申请从次月起1年内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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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目前实行设区的市统筹,逐步向省级统筹过渡。
四、其他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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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包括生育、流产、手术等费用,已参保按比例报销,未参保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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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 :在原有产假基础上,女方生育可延长30天,男方护理假15天(含法定节假日补休)。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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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护理假期间同样享受生育津贴,但待遇标准可能低于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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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申领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出生证明等。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年最新修订内容,旨在扩大覆盖范围、统一待遇标准,并逐步实现省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