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佛山医保在广州定点医疗机构的使用规则如下:
一、跨市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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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需办理跨市转移手续,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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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佛山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转院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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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填写《佛山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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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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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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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使用的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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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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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医院
若在广州市内联网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后可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报销,无需额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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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联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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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出院后90天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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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转院备案表》或就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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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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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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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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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自行就医
若未提前备案或超过90天未报销,将无法享受医保报销,需先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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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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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急、危、重症住院的,需自入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办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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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广州设立有佛山市社会保险广州就医管理服务处,可前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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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公民在异地就医时的医疗费用报销权益。
佛山医保在广州定点医疗机构的使用需通过备案并遵循报销流程,具体材料及时间要求以参保地社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