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保定点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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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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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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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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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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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一级93%、二级89.5%、三级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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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专科 :起付标准0元,按一级医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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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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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一级85%、二级75%、三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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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乡居民 :一级85%、二级70%、三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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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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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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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未转诊直接就医40%、经基层转诊后30日内55%、30天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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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未转诊40%、经转诊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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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门慢)
- 统筹基金按基层70%、其他机构50%支付,每人每月最高支付50元
三、门诊统筹额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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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每月最高报销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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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未成年人及在校生1000元/月、其他居民600元/月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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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政策 :通过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可提高报销比例(如55%-85%),30天后转诊比例降至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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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线不同,例如一级200-400元、二级400-800元、三级800-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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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治疗 :在指定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起付标准为0元
以上比例和额度为2024-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