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至12月31日
医保年度结算时间根据参保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结算年度
统一为每年 1月1日至12月31日 ,与自然年度一致。
-
特殊情况调整
- 2023年起,某区职工医保结算年度调整为 1月1日至12月31日 ,并设为过渡期(2022年7月1日-12月31日)。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结算年度
每年 1月1日至12月31日 ,与职工医保一致。
-
缴费时间
每年 9月1日至9月30日 由学校统一组织缴费。
三、大学生医疗保险
-
结算年度
每年 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覆盖整个学年。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结算时间节点
-
结算年度结束前(如12月31日前)完成费用审核和资金拨付。
-
部分地区实行“后付制”结算,次月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盐城市曾为次月20个工作日)。
-
-
跨年度住院费用结算
以出院日期为准进行结算,出院后次年1月1日前完成费用审核。
五、医保统筹资金清算
医保统筹资金每年 12月清零 ,用于下一年度的基金拨付。部分地区医保系统年度结算时间可能略有差异,例如2024年全省医保系统于 12月31日21时至次年1月1日8时 完成年度结转。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及部分地区政策,具体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