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保参保即可
乌鲁木齐大病医保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参保资格
- 参保范围
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需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由单位统一参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含新农合)可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保障对象
无需额外购买,所有参保人员均可享受。但需注意,大病医保的报销需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如1.5万元)时启动。
二、报销流程
- 住院期间登记
住院后需及时将诊断书、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至医保科登记审验,避免影响费用报销。
- 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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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出院诊断证明、住院费用结算清单、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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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申请 :肝硬化等23种门诊大病需每年5月、11月提交额外材料(如申请表、门诊病历等)。
- 报销比例与限额
- 大病医保对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按比例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职工个人负担10%,医保支付90%。
- 费用结算
经医保中心审核后,费用直接结算至指定医疗机构或药店,实现“秒结”。
三、线上办理
- 平台选择
通过“新疆政务服务”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备案和查询。
- 异地就医备案
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异地直接结算率已达92.74%,覆盖1990家药店、690家医疗机构。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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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诊断书、住院发票等材料需在有效期内,紧急抢救患者需提供紧急抢救诊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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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核 :门诊大病需定期提交材料审核,未及时申报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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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具体操作流程及材料要求可咨询医保中心或官方平台。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办事指南,确保覆盖主要流程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