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门特最新政策主要包括病种范围、待遇标准及认定流程等方面的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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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 南京医保门特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颅内良性肿瘤、骨髓纤维化、运动神经元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艾滋病、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Ⅰ型糖尿病、儿童孤独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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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门特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特病种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较高,如在职职工对于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病种的支付比例可达92%,70周岁(含)以上退休(职)人员支付比例可达96%等。
- 城乡居民医保: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基金支付比例为80%,学生儿童、大学生基金支付比例为85%。不同病种设有不同的年度基金支付限额,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15万元/年,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6.9万元/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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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流程:
- 参保人员需持相关材料至有“门特”认定登记资质的副主任以上医师处进行认定登记,经审核确认后,再到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审核登记手续。
- 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可在各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审核登记手续,或在“我的南京”APP中进行登记备案。
南京医保门特最新政策在病种范围、待遇标准及认定流程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旨在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