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累计
根据我国医疗保险政策,医保断缴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规则如下:
一、职工医保
-
连续缴费年限不累计
若职工医保断缴超过3个月,中断期间不计入累计缴费年限,需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间。
-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
累计缴费年限包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如退休前单位缴费部分)。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足: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
-
待遇影响
-
断缴超过3个月将失去医保待遇资格,次月停止报销;
-
补缴欠费后,欠费期间计入实际缴费年限,可恢复待遇;
-
若断缴满3个月且未补缴满6个月,需满6个月后才能恢复报销。
-
二、城乡居民医保
-
无连续/累计年限限制
城乡居民医保按年缴纳,每年缴费即享受当年保障,断缴当年不可享受,且不存在缴费年限累计问题。
-
特殊情况处理
- 断缴后补缴,通常可连续享受医保待遇,但需注意当地具体政策对“连续缴费”的定义。
总结建议
-
职工医保 :断缴超过3个月需重新参保,但可累计缴费年限;未达退休年限可补缴至规定年限后退休。
-
城乡居民医保 :每年需缴费,断缴即失效,无年限累计。
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政策,避免因断缴影响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