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生育津贴新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综合了生育津贴、经济补贴及非货币化保障等多方面调整:
一、生育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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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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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及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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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分娩或终止妊娠时参保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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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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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国家98天+福建奖励60天,难产或多胞胎每胎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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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分娩:2000元/月;剖宫产:4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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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 2025年起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无需单位中转。
二、经济补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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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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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一次性3000元(福州、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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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一次性5000元+每月800元至3岁(累计2.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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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一次性8000元+每月1200元至3岁(累计4.16万元),德化县额外叠加购房补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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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补贴
- 残疾儿童、低保家庭补贴上浮30%。
三、非货币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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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延长
- 女职工产假延长至188天(含国家98天+福建60天),配偶陪产假增至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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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支持
- 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保障性住房优先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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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支持
- 三孩家庭子女优先安排公办幼儿园学位,义务教育阶段每年补贴课外教育经费5000元。
四、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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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夫妻一方为福建户籍,或非户籍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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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合规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定点医疗机构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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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职工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灵活就业人员仅享医疗报销)。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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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对二孩、三孩的补贴标准存在差异,如德化县、龙岩市等有额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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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线上可通过“闽政通APP”申报。
以上政策自2025年2月9日起实施,旨在提升女职工生育保障水平,鼓励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