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以上
河南省新农合省内异地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级别和医疗机构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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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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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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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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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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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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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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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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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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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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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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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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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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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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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非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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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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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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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专项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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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年累计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后,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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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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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70%(部分地区最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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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补助
- 60岁以上老人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每日额外补贴10元护理费,年度上限200元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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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 长期异地居住需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临时外出就医需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未备案报销比例降低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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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 主要覆盖住院治疗费用(床位费、药品费、手术费等),门诊费用通常不报销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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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新农合 :2025年5月20日起提高大病报销比例,二次报销最高可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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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结算 :需通过全国医保平台备案,未备案直接就医报销比例降低20%-30%
建议参保人员出行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