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医保异地就医报销已实现全国范围内“免垫资、直接结算”,覆盖住院、门诊、慢特病等全费用类型。 参保人只需在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系统自动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结算,临时外出需转诊备案,长期居住需提前登记,未经备案自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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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条件
- 就医机构需接入国家/浙江省异地就医平台(全国30个省份已覆盖),城乡居民医保市外普通门诊除外。
- 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时结算,个人仅支付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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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分类与流程
- 临时外出就医:通过市内二级及以上医院转诊备案,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
- 长期居住(3个月以上):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或线下提交居住证明备案,备案后双向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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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规则
- 省内异地按台州政策结算;跨省执行就医地目录、台州报销比例(与市内同等级医院一致)。
- 未备案自行外出先自理10%,再按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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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补救措施
- 无法刷卡时,1年内可凭票据、清单、病历等至参保地经办机构报销。
- 系统故障可通过“浙里办”或国家平台线上补报。
提示:优先选择联网结算机构,备案后及时核对医保卡状态,城乡居民参保人注意市外门诊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