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关于门诊慢特病的办理要求,所需资料和条件如下:
一、办理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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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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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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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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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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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特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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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型糖尿病 :需补充血糖监测报告单、血胰岛素或C肽检查报告、胰岛素自身免疫抗体(GAD)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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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并发症 (如并心、脑、肾等):需补充心脏超声报告(左心房/左心室尺寸、室间隔厚度等)、冠状动脉造影或CTA报告、心电图及视觉电生理检查(ERG/VEP)或眼前节照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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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病理报告单或近两年内的放化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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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衰竭 :血肌酐(Scr)>178umol/L、内生肌酐清除率(Ccr)≤50%、透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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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 :精神分裂症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或门诊诊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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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条件(以糖尿病并发症为例)
糖尿病并心、脑、肾、周围神经病变及视网膜病变的认定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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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条件 :糖尿病诊断明确(需住院或门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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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诊断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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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损害:左心房≥35mm或男性左心室≥55mm、女性左心室≥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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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心病:冠状动脉狭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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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障碍:周边前房深度≤1/4CT、角膜水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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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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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通过医院医保窗口、政务大厅或“贵州医保”APP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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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医保部门或医院进行初复审,必要时组织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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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审核通过后,患者可选择定点医院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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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病种材料要求差异较大,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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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病种(如糖尿病并发症)需定期复审,复审时需提供最新检查报告。
以上信息综合自贵州省医保局及贵阳市医疗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