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职工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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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保障范围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职/退休/灵活就业)在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元起付线后,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以内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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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保障
患有36种慢性特殊疾病(如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90%、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80%等)的参保人员,可申办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按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报销。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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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在职人员55%、退休人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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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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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在职人员65%、退休人员7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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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所有级别医疗机构均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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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年累计最高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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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申办 :需达到门诊治疗指征,审批通过后按病种限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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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持电子医保凭证或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即可实现即时结算。
四、不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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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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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犯罪、自杀、酗酒等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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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生育等专项保障范围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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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医疗费用等。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调整了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的收支结构,进一步减轻了职工门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