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职工医保的实施时间需结合国家整体政策及地方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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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1998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职工医保制度于 199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覆盖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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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实施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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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发布与启动时间 :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政策文件,1999年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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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具体实施 :舒城县作为安徽省的一个县级行政单位,通常会遵循国家统一部署。舒城县职工医保的缴费工作于 1999年1月1日 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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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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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为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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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在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需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按相关规定享受其他医疗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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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职工医保的实施时间与全国统一时间一致, 始于199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