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保在浙江可以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且仅限接入国家异地结算系统的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关键亮点包括:跨省报销需备案、实时结算仅限联网医院、未备案需先垫付后回福建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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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使用前提
福建省参保人员需在福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提供社保卡、身份证及《异地就医登记表》。备案后,方可在浙江的全国联网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
结算范围与限制
普通门诊和住院费用在联网医院可直接刷卡结算;特殊病种需额外备案。若在非联网医院就医,需先自费垫付,再凭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回福建报销。 -
浙江的异地就医政策支持
浙江全省医保系统已接入国家异地结算系统,外地医保卡(含福建)备案后可在指定医院直接使用,尤其便利退休人员或长期居住者。 -
未备案的补救措施
若未提前备案,需在福建本地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并补办手续,否则可能影响报销比例或时效。
提示:建议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浙江的联网医院名单,并确认备案状态,避免因手续不全导致费用无法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