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需注意适用范围和操作流程:
一、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本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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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地方医保公众号(如“皖事通”“闽政通”等),绑定个人账户后,选择“个人账户共济”功能,为本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 操作步骤 :在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添加本人后点击“居民医保费用缴纳”完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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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持身份证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行政村)或银行医保e站办理代扣协议签订,确保个人账户资金充足。
二、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近亲属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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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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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 :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维护家庭共济关系,绑定近亲属后使用共济账户余额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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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部分城市支持通过当地医保公众号(如“湘税社保”“福建医疗保障”等)绑定家庭成员,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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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持本人身份证及近亲属户口簿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共济关系备案,再到指定银行签订代扣协议。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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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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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为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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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医保部门认可的渠道办理共济关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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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 自2022年12月1日起,北京等城市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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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时效
- 年度缴费通常在每年10月-12月期间进行,需关注当地医保部门通知。
四、操作示例(以北京为例)
- 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医疗保障个人网厅”→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添加共济对象→选择“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缴纳”→完成支付。
通过以上方式,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灵活用于本人及近亲属的医保缴费,具体操作请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指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