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沈阳市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8073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由6.8%降至6%,每月需缴纳484.38元。此次调整基于全市全口径平均工资增长,旨在优化医保基金收支结构并减轻灵活就业人员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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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标准
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医保,基数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但不得低于8073元的60%(4844元)或高于300%(24219元)。灵活就业人员统一以8073元为基数,比例下调后月缴484.38元,较此前节省约58元。 -
政策调整亮点
- 比例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降低0.8个百分点,长期可减少支出。
- 补缴规则:退休时未缴足年限的,按6%一次性补缴(原为8%),降低补缴成本。
- 生育津贴过渡:2025年10月前分娩的参保人,生育津贴最低计发基数暂按6900元执行,10月起与单位平均工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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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参保单位需按时足额缴费,避免影响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银行代扣或线上渠道缴费。基数调整后,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及门诊报销限额(年1.2万元)保持不变。
建议参保人关注“沈阳智慧医保”APP查询实时缴费记录,或通过医保服务热线咨询个性化问题。及时缴费是享受医疗待遇的前提,尤其需注意基数变化对月度支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