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时间需根据政策调整阶段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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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实施阶段
2017年1月1日起,邯郸市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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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调整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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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起,政策进一步整合,但参保范围有所调整,将持居住证长期居住但未参保的外地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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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根据新实施办法(邯医保规〔2020〕2号),政策正式实施,调整了缴费标准、门诊统筹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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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起,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每年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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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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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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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起,主城区2016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提高,并扩大了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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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当前时间(2025年4月)关注最新缴费通知,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