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沈阳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为 8.6% 。这一比例是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所确定的,适用于所有参加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
缴费比例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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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费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8.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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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新设立的用人单位以上月发放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调整
- 2025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8073元。
其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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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在2024年7月23日发布了最新的政策文件,明确了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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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8.6%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且需要将这部分费用纳入统筹基金。
这些信息表明,沈阳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为8.6%,并且这一比例自2024年7月23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