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及计算方式如下:
一、计发基数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月平均工资}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text{职工人数}} $$
例如:某公司上年度工资总额为1440万元,职工人数120人,则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
二、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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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按98天计算,津贴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月平均工资}}{30} \times 98 $$
例如:月平均工资8000元时,津贴为2613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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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在正常产假基础上增加15天,津贴按顺产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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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及相应津贴。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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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平均工资差异 :若职工个人工资高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按300%计算;低于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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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不足部分 :若计算结果低于职工本人工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四、其他说明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通常在产假结束后按月发放,最长不超过120天。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津贴由单位自行承担。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邯郸市生育保险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