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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心的权力范围较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疗保险事务管理核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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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登记与待遇核销
负责个人及单位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待遇资格认证等工作,包括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核销及失业人员医疗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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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运营与监管
承担医保基金预决算编制、费用审查与拨付,监督医保资金合理使用,防范基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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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管理
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指导、考评与监督,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与医保基金安全。
二、行政管理与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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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定与执行
执行国家及地方医疗保险政策,推动医保制度改革(如三医联动),统筹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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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权
对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如医疗费用违规报销、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操作等。
三、服务与协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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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管理
负责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数据标准维护及运行分析,为政策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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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统筹协调
对独立统筹区或行业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促进医保制度统一性。
四、其他相关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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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征收与结算 :负责医保费用征收、异地就医结算及个人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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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管理 :部分地区的医保中心还承担市属公费医疗管理职责。
注意 :医保中心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属于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其权力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行使,旨在保障公民医疗权益、维护基金安全及推动医疗保障体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