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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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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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按60%比例报销,年度累计最高支付150元(含一般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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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普通门诊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超过800元部分按60%报销,年度累计最高2000元;跨县域就医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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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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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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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0%(退休人员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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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92%(退休人员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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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90%(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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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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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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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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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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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含未定级):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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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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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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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配处方药 :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按一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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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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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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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4%(退休人员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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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92%(退休人员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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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90%(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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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个人负担合规费用超2万元部分,按50%-80%比例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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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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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统筹年度限额为4000元(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有单独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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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门诊慢特病患者报销比例比照住院比例(如一级94%、二级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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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办理长期备案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未备案则按就医地政策执行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官方文件,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