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慢病报销比例根据病种类型、缴费档次及治疗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慢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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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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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档缴费:统筹报销50%,个人自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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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缴费:统筹报销60%,个人自付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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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统一按5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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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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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病种 (如糖尿病、高血压等13种):门诊费用报销60%,年度限额2000元(活动性肺结核、耐多药结核病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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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病种 (如恶性肿瘤、白血病等5种):按住院政策报销,每年仅收取8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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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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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0%,个人自付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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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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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活动性肺结核、耐多药结核病在指定医院门诊费用全额报销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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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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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档缴费成年居民年度费用报销限额6万元,高档缴费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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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认定需在三级定点医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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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病种待遇
- 同时患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可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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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年定额标准的慢性病费用由参保地社保机构结算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4-2025年昌吉州医保调整内容,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