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深圳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可以 为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线上缴费。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如下: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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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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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参保人需已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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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绑定家庭共济关系,且个人账户余额需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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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范围
-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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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共济关系
- 登录“粤信签”人脸识别登录→进入“粤税通”→选择被代缴人户籍地→绑定城乡居民社保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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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操作
- 在“粤税通”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填写被代缴人信息→选择“医保个人支付”→确认缴费。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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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 仅支持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如深圳、汕尾等)的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暂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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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 需在每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通常为11月)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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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
- 仅能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用于此用途。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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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为跨省亲属(如福建新农合)缴费,目前政策尚未开放此功能,建议通过当地医保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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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操作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或“粤税通”客服。
以上信息综合了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政策及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