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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的医保在南宁 是可以报销的 。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实行“免备案”管理服务。来宾的参保人员在南宁市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门(急)诊、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医疗费用,可以执行来宾参保地就医购药报销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医保时,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流程,并在就医前办理好相关的手续。如果因为就医的机构没有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在就医地直接结算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到南宁市医保经办服务点办理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