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一方领取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夫妻双方都参加社保时,生育津贴的领取规则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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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夫妻双方中需至少有一方参加生育保险。若双方均参保,生育津贴只能由 生育方(女性职工) 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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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参保方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育时仍在职或处于参保状态。
二、生育津贴的领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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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如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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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主体 :由 生育保险基金 支付,与职工或配偶的缴费年限无关。
三、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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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参保但本人未参保
若女性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但配偶已参保,则生育津贴由 配偶的生育保险 支付,可报销产检、生产费用等,但配偶无权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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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参保但女性未就业
若女性职工未就业,男性配偶已参保,则由男性配偶的生育保险报销医疗费用,但女性无法领取生育津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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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原则 :同一笔生育费用(如产检、生产费用) 只能由一方报销 ,若双方均报销则视为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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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津贴 :若男性参保且配偶休陪产假,陪产假津贴由男性生育保险支付,与生育津贴无关。
夫妻双方社保均缴的情况下,生育津贴的领取需符合“一方参保、一方受益”的原则,具体由生育方或配偶的生育保险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