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镇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和适用情况如下:
一、划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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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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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以下 :按本人参保缴费月基数的3%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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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至45岁以下 :调整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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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以上 :调整为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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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按2021年全省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4.5%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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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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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按上述比例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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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月划入额度为2021年全省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实际到账金额需扣除长护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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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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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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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自费、药品及医疗用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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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本人及亲属的预防接种、体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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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 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或外来从业人员医保的参保人,不设立个人账户,无资金划入。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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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取限制
个人账户资金通常不可直接支取,仅限医疗健康支出。特殊情况下(如死亡、退休、跨省安置等)可申请一次性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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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影响
若出现断缴,个人账户累计金额将停止计入,可能影响门诊统筹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广州市医保政策调整内容,确保与最新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