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湖北省的医保在外省使用的相关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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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湖北省已实现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全省63家定点医院就医时,医保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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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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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提前通过国家医保平台备案,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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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就医时在异地医院窗口出示社保卡,费用按比例由医保支付,个人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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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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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凭证
湖北已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支持跨省使用。参保人可通过手机激活电子凭证,实现异地就医备案、转账及就医购药等场景的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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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钱包”共济功能
支持跨省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实现家庭共济。例如,异地就医时可用个人账户支付门诊费用,或向其他地区参保人转账。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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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需确认目标医院是否为医保定点机构,非定点医院可能无法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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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急诊抢救费用,自费项目需自行承担。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跨省结算的最新进展,确保参保人员在不同省份就医时能够便捷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