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苏州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可以 跨省共济给外地家人使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关规定:
一、基本条件
- 参保要求
主账户人需为江苏省内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且双方均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 地域范围
目前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等地已开通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试点,苏州作为江苏省城市,已纳入该范围。
二、操作方式
- 绑定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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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豫事办”一件事专区,绑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如父母、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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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账户人可为多个使用人绑定,但每个使用人只能绑定一个主账户人。
- 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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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支付异地参保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的合规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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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用于支付门诊非医保药品、美容整形等非医疗项目。
三、注意事项
- 账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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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账户人转移医保关系或终止职工医保时,家庭共济关系将终止,需解除绑定后重新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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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需在异地参加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 操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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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豫事办”APP或当地医保部门官方平台办理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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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变更家庭成员,可通过医保APP或线下经办机构办理解绑和重新绑定。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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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本地户籍人员 :若家人非苏州户籍但已参保,同样适用跨省共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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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 :当前政策为阶段性试点,未来可能覆盖更多地区,建议关注医保部门官方通知。
通过以上方式,苏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灵活用于异地家人的医疗保障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