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家庭共济政策中,扫码支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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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人身份原则
医保家庭共济的“共济”对象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但 刷卡时仍需使用被共济者本人的医保卡或电子凭证 。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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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者本人就医购药时,必须刷其本人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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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共济者行动不便,授权他人代购药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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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向与结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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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先由患者本人医保卡结算,超出医保报销范围的自费部分,再从主账户人个人账户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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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仅限支付个人账户余额,不涉及统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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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与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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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绑人可通过“青岛医疗保障”等平台绑定7名近亲属(含配偶、父母、子女等),但需双方均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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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后,被共济者的医疗费用需先由本人医保账户支付,再通过家庭共济功能实现个人账户资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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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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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使用本人医保卡刷卡,可能被视为“冒名就医”,导致医保待遇暂停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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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仅适用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可替代本人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