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额度及就医机构级别综合计算,具体规定如下:
一、报销对象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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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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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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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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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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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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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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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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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在职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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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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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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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5000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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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25000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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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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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在职职工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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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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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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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额度: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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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部分按1000元起报销,例如15000元总费用可报销10000元(50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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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品报销: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用药费用,可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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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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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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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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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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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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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每次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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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院报销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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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300元(首次住院)或65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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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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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内:职工支付15%,统筹基金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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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4万元:职工支付10%,统筹基金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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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职工支付5%,统筹基金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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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个人支付比例比在职职工低5个百分点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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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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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报销范围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9-2025年乐山市医保调整内容,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