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清远就医可以报销,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且报销比例和规则与本地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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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临时异地就医需在清远选定1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统筹定点;长期居住需备案并选择2家定点机构。未备案的非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
报销范围与比例
普通门诊和门特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可报销,但比例低于汕头本地。门特病种需提前认定,报销限额按病种叠加(部分病种可跨月结转)。 -
操作流程
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社保局办理备案,就医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急诊无需备案,但需事后补材料审核。
提示:具体报销比例以清远联网机构结算为准,建议提前咨询两地医保局,避免因手续不全影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