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使用范围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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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付项目
包括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产生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如门诊自费、药品自费、住院自费中的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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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支付项目
仅限直接支付医疗费用,不可用于报销。例如,医保报销后的剩余自费部分仍需个人承担。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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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共济账户
参保人需通过医保平台或官方认证的支付宝、微信绑定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的医保账户,建立家庭共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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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示例
若家庭成员在定点医院就医产生个人自付100元,绑定共济账户后,可直接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扣除该金额,无需重复缴费。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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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家庭成员需同时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未参保者无法共享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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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目前政策在广西区内试点推行,其他地区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是否支持。
四、政策意义
该政策通过家庭共济机制,扩大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缓解了家庭医疗负担,体现了医保制度的人性化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说明,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