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确实可以用于为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规范流程。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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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状态要求
主账户人需为正常参保职工,且个人账户有足够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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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范围限制
可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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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区限制
不同城市政策存在差异,例如大庆、襄阳、常德等地已开通此功能,但需通过当地指定平台操作。
二、操作方式(以大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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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共济成员
通过“大庆医保”公众号→医保服务→家庭共济功能,邀请已参保的配偶、子女、父母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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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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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中选择“代缴城乡居民保费”→选择代缴年份→确认家庭成员信息→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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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后可通过“查看代缴记录”确认是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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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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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制
部分城市(如大庆)允许代缴当年费用,但需在缴费截止日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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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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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待遇低于职工医保,且由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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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需先补缴自身医保费用后再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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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
未开通“家庭共济”功能的地区,可通过银行、税务公众号或线下渠道办理。
四、建议
建议参保人员提前通过当地医保平台确认具体操作流程,若遇阻碍可咨询医保部门。需注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医疗费用,代缴医保属于辅助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