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医保报销比例因参保人群和就医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对烟台医保报销比例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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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普通门诊
-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
-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二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人员报销75%。三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65%。
- 支付限额:在职职工5000元/年,退休人员6000元/年。
- 门诊慢特病
- 甲类病种: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85%。
- 乙类病种: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0%,可同时认定两种乙类门诊慢特病,一个年度内只计算一个起付标准。
- 住院
-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不变,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设起付线。
-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二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三级医院,1万元以下,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1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 支付限额: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住院、门诊慢特病、单独支付病种保障)为25万元。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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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
- 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5%。一档医保支付限额为200元/年,二档医保支付限额为350元/年。
- 两病门诊
- 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5%。高血压支付限额为600元/年,糖尿病(含使用胰岛素治疗)支付限额为600元/年,同时患有两病支付限额为1000元/年。
- 门诊慢特病
- 甲类病种:起付标准为300元,一档医保报销40%,二档医保报销60%。
- 乙类病种:起付标准为300元,一档医保报销35%,二档医保报销50%。
- 普通住院
-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后住院每次按100元执行。
- 报销比例: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90%比例报销;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住院的按70%比例报销,二级医院按58%比例报销,三级医院按45%比例报销。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90%比例报销,二级医院按72%比例报销,三级医院按60%比例报销。
- 大病保险
- 起付标准:1.8万元。
- 报销比例:1.8万元-10万元报销60%,10万元-20万元报销65%,20万元-30万元报销70%,30万元以上报销75%。
- 普通门诊
烟台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参保人群和医疗需求进行了细致的划分,旨在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医疗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