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统一,取消备案手续,报销比例按省内就医标准执行,且出院可直接结算。
一、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
- 医疗费用<1000元:报销35%;
- 1000元≤医疗费用<5000元:报销45%;
- 5000元≤医疗费用<10000元:报销55%;
- 10000元以上:报销65%。
住院报销:
- 医疗费用<10000元: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报销65%,一级医院报销75%;
- 10000元≤医疗费用<20000元:三级医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70%,一级医院报销80%;
- 20000元以上:三级医院报销65%,二级医院报销75%,一级医院报销85%。
二、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报销比例与参保地本地就医一致,不降低。
异地转诊或急诊抢救人员:
- 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报销比例在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未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或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时,报销比例在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三、报销流程
已备案人员:
- 可在备案地定点医院持社保卡直接结算,出院即报销。
未备案人员:
- 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报销比例降低,急诊除外。
四、注意事项
取消备案:
- 湖南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直接按标准报销。
跨省就医:
- 跨省住院需提前备案,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无需备案。
总结
湖南省医保异地就医政策统一标准,报销比例明确,省内无需备案,跨省需提前办理手续。如需进一步了解报销流程或比例,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参考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