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农合省内异地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级别和是否办理转诊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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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诊
- 省内先自付10%,省外先自付15%,按参保地新农合原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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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转诊
- 直接在省外就医按原报销比例降低10%报销。
二、报销范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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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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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50%报销比例,年封顶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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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观察:每日最多报销30元,年封顶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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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50%报销比例,特定重大疾病年封顶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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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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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一级):起付线200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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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起付线500元,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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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起付线700元,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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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起付线1000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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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县级:起付线1000元,报销40%,保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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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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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目录
按就医地医保目录执行,与参保地政策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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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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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每日额外补贴10元护理费(年封顶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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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直接就医或使用非医保目录药品/器械,报销比例降低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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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建议
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微调,建议通过当地社保局或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以上信息综合了湖南省新农合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