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西藏昌都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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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至1万元
个人自付20%,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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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至3万元
个人自付15%,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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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至6万元
个人自付10%,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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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至10万元
个人自付5%,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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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
个人自付5%,报销95%。
二、最高支付限额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 ,超出部分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报销(如98%)。
三、其他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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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影响
不同缴费档次(如一档、二档)在起付线以上部分的报销比例存在差异。例如,一档参保人起付线至20万元报销93%,二档为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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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报销
不设起付线,按缴费档次报销90%或60%,年度最高报销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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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特困人员、孤儿等特定群体可享90%-100%的报销比例,年度限额分别为15万元和30万元。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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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降低 :从2020年的2万元降至2025年的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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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高 :部分病种报销比例提升至95%,整体实际报销比例超70%。
以上政策适用于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有单独的报销标准。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缴费档次和医疗费用情况,结合大病保险报销规则计算实际自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