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部门最新政策,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报销新政策如下:
一、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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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覆盖《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直接用于降血压、降血糖的药品,优先选用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一致性评价品种及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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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对象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未达到门诊慢特病标准但需长期用药的个体。
二、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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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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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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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 :支付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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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在对应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提高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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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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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未明确提及,但政策强调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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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人均最高支付限额 :高血压200元、糖尿病300元,两病共存患者最高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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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衔接与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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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门诊慢特病的衔接
已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的“两病”患者,继续按慢特病政策执行,避免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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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与药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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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通用名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并动态调整,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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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部分地区探索第三方配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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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
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纳入协议管理,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责任,加强健康教育。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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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省内跨市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将逐步统一,具体比例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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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待遇提升后,年人均最高支付限额可能增加至550元(高血压250元+糖尿病300元)。
以上政策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职工医保门诊费用已纳入统筹,与居民医保待遇分开。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备案并规范就医,以充分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