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在省内住院治疗时,可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实现报销,实际报销比例可达80%-90%以上。具体流程需携带贫困户证明、医保卡等材料至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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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报销
贫困户住院费用首先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起付线普遍降低50%(如县级医院500元降至250元),报销比例提高5%-10%。例如,合规费用在县级医院可报75%-85%,部分省份对特困人员实行零起付。 -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约5000-10000元)后,可再报销60%-70%。贫困户起付线降低50%,且取消封顶线,如河南省对贫困户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直接提高至85%。 -
医疗救助兜底
经前两重报销后,民政部门对剩余合规费用按70%-100%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如低保户)年度救助限额可达5-8万元,部分省市对特大疾病实施专项救助。 -
“一站式”结算流程
贫困户持身份证、医保卡、扶贫手册(或低保证)到定点医院医保窗口登记,出院时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全部费用。跨省就医需提前办理转诊备案。
住院期间需注意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和诊疗项目,部分高价靶向药需申请特药备案。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了解动态调整政策,如部分省份将肝癌、白血病等大病纳入专项救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