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看病报销的地点和流程如下:
一、报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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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低保户需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就医。部分城市(如北京)已实现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出院时直接扣除应报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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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
若医疗费用超过医保报销额度,需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具体办理地点为民政局的社会救助科或低保科,需提交相关材料审核。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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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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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院登记时,将医保卡交至护士服务台,医院会自动区分可报销与自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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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医保目录内的部分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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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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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携带低保证明、身份证、医保卡、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到医保办公室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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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支持“一站式”结算,费用直接从医保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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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出院后)
- 若未实现即时结算,需收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材料,到社保部门或民政部门申请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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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低保户可异地就医并报销,但需提前确认就医地是否与低保部门合作,报销比例可能低于本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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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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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通过医保报销,剩余部分申请医疗救助(通常为自费部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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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具体比例可能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或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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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具体报销范围、比例及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就医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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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资格 :需定期通过民政部门审核,确保符合低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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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覆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可报销。
通过以上流程,低保户可有效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若需进一步帮助,建议联系当地医保或民政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