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区间和地区政策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分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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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6万元
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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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10万元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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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15万元
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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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以上
报销比例70%
二、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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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1.5万元(全省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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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3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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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报销 :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超出本地起付线的部分统一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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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报销比例可能根据医疗费用和经济发展情况每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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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标准 :分为每人16元、15元、14元三档,影响年最高报销额(30万元)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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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不享受大病二次报销,需参加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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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仅限医保目录内的合规费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北省近年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