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费用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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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
实行联网结算,需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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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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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定额支付2700元,由医院与医保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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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定额支付5200元,同样实行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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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根据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发放,需提供身份证、诊断证明/出院记录等材料。
二、报销流程
(一)医疗机构结算(适用于本地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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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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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顺产/剖宫产费用由医院与医保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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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等特殊项目按固定标准定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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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 非定点医院急诊、产假并发症等特殊情形需先垫付费用,回医院提交材料报销。
(二)单位申报(适用于单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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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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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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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明、诊断证明、社保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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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提交
- 单位在生育发生后规定时间内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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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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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机构审核材料(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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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审批(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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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通知(通过则发放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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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申请(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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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预申请
- 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填写预申请信息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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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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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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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需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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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需在生育后1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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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异地分娩需在出院后1年内提交材料报销,按实际标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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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 所有材料需与医疗费用发票保持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四、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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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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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各区社保分局或行政服务大厅。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拨打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热线(0755-1234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