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上海市职工医保政策,起付报销标准如下:
一、门急诊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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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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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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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1年1月1日后退休):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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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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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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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医院等级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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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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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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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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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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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1500元/年(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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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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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医院等级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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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5%(原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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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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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原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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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5万元,超过部分继续按80%报销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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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缴费基数范围7384元-36921元,单位缴费9%,个人缴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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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罕见病患者门诊及住院报销比例额外增加10%;失能老人居家医疗护理费用按50%-70%报销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医保年度,与2024年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