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开具虚假疾病证明属于违法行为,轻则面临罚款、暂停执业,重则吊销执照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破坏医疗公信力,还可能助长骗保、诈病等社会乱象,最终损害患者和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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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明确且严厉
根据现行法规,医生若未经亲自诊查出具虚假证明,最低处罚为警告+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最高可罚3万元并吊销执业证书。若涉及伪造病历、超范围开具证明(如无精神科资质却诊断抑郁症),或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社会恶劣影响,还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 -
常见违法情形与风险场景
- 人情证明:碍于熟人情面开具虚假病休单(如案例中医生为熟人虚构“抑郁症”诊断)。
- 利益驱动:收受好处伪造检查报告或健康证明(如食品从业者未体检即获健康证)。
- 超范围执业:不具备相关资质却出具专科诊断(如内科医生擅自开具精神疾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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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连带责任不可忽视
医院若纵容或未监管医师行为,同样会被警告、罚款,甚至取消相关资质。例如,某医院因断电无法开展检查却继续出具健康证明,被认定“未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罚款1万元。 -
社会危害远超个人代价
虚假证明可能被用于骗保、司法作伪证、逃避工作义务等,扰乱社会秩序。例如,伪造外伤证明骗取医保基金者被判刑10个月,而医生作为“帮凶”同样需承担法律责任。
总结:医生应坚守职业底线,所有医学证明必须基于真实诊查。公众也需警惕“花钱开假条”的诱惑,此类行为一经查实,双方均将付出沉重代价。